单位拖欠工资
已回复2008/11/30 21:28:46
律师您好:
我工作的单位从去年10月开始断断续续的拖欠工资,在多次争取未果的情况下,我和同事在今年7月到劳动局申请了劳动仲裁,但单位仅支付了离职人员工资,我多次追问,单位均以各种理由推委,拒绝支付拖欠我和其他在职人员的工资,也拒绝我提出的出具欠条的请求.
从今年8月开始至今,单位再次拖欠工资,并不肯就拖欠工资原因给出明确答复,并且从本月中旬开始,单位负责人就一直避而不见,请问我该怎么办?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申请劳动仲裁,最后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12/1 9: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