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改制
已回复2008/12/1 9:38:46
我于1993年参加工作,在经贸世界杂志社上班,主管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性质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后因经营问题,与电脑报下属单位凯德文化合作,但实际是把刊号卖给了这个私人公司,据说这个私人公司给了贸促会几十万,当时单位固定资产有房子两套,车子一部,还有一些股票,我就被安排到凯德公司的出版部工作,有4年的时间.后来,贸促会不愿当主管单位,于是叫凯德公司把我们杂志社的房产买过去,主管单位换成了重庆记协,杂志名字也换成了商业故事,这个单位的领导又另外成立了一个经界公司,主要经营这个杂志.因为我一直在凯德公司,所以对杂志社那边的情况不是太清楚,现在听说,杂志社的主管单位又换成了新华集团,但新华集团是个企业,找现在的领导,她老是拖着,说过段时间再说.而且这两年也没给我签任何劳动合同?因为根本无法签,我在凯德公司工作,但我所有关系都在原杂志社.
我请问:我们单位的性质是否是改制,现在是不是已不再属于事业单位,而是企业了.领导这种隐瞒的行为是否合法?我是不是可以起诉,如果起诉的话,我可以补偿多少?还有:2007的工改,应该补给我工资,也没补,以前我们一直交着的工积金现在没交了,医保也没按比例给我们交.我应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12/1 9:5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