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我的工资
已回复2008/12/29 21:32:05
我是2005年3月1日应聘到重庆渝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于2008年10月23日在该公司办理辞职。在该单位服务3年半,2008年5月工资调整,(公司把每年一次的双薪均分到12个月的工资中作为加工资),2008年12月该公司补发2008年1月至4月应当补发的双薪工资468元。因2008年1月至4月我在公司服务,应当享受公司补发2008年1月至4月均分双薪的待遇。现我到公司办理领取公司却不予发放。在此恳请律师老师们帮助!谢谢您的回复!
祝您工作顺利!
与单位协商不成,可向劳动部门举报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12/30 9: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