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结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不按法定办理

  发布时间:2020/3/19 11:47:35 点击数:
分享到 65.6K
导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须有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除因劳动者本人过失外,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须有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除因劳动者本人过失外,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如果因经济补偿等问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上一篇:劳动纠纷中“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区别 下一篇: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可否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