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因年龄与档案记载不一致被推迟退休十年

作者:郭毅 来源: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1/7/18 14:50:1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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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调查动机黑龙江省林口县的一名林业工人,依照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两年前就可退休颐养天年。但是,其工作单位认为,按照档案记载的年龄,他还需工作10年。一个人的年龄是依身份证信息而定,还是根据档案材料记…

   调查动机

    黑龙江省林口县的一名林业工人,依照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两年前就可退休颐养天年。但是,其工作单位认为,按照档案记载的年龄,他还需工作10年。

    一个人的年龄是依身份证信息而定,还是根据档案材料记载来定?相关部门是应该依法办事,还是按相关部门文件规定办事?

    万凡义的家在黑龙江省林口县的一个山坳里,山清水秀的。他是林口林业局(森工企业)西北楞经营所的工人,有地种有房住,院子里有鸡有鸭。虽然没有工资,房子也不大,地也不多,但他的日子也还过得去。

    不过,老万最近两年却很不开心。由于档案记载年龄与身份证上显示的实际年龄不符,已到退休年龄的万凡义须继续“工作”10年,这件事令老万寝食难安,“非常上火”。

    老万提出质疑:退休年龄到底是档案说了算还是身份证说了算?

    干一辈子终于等到退休年龄

    “老万是个老实人。”工友们都这么说,“自从1980年参加工作至今,虽然没取得什么成绩,但也从来没有什么过失。”

    作为一个普普通通林业工人,老万就在这种平稳的状态下干到了退休的年龄。按照工人55岁退休的规定,到2008年7月9日,老万就到了退休的“杠”。

    老万如期向单位提出了退休申请,在家安心等待退休。这份等待,对于老万来说充满幸福的憧憬。原因是,如果顺利退休,他就可以按月领到近千元的退休金。而自1996年开始至今,老万已经有15个年头没有工资收入了。

    老万15年没有工资收入,是因为他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偏头痛,干不了活。根据规定,不干活他就没有工资收入。另外,国家“天保工程”的实施后,大批林业工人放下了手中的锯斧,像老万这样的老林业工人不再有活干。

    “干了一辈子工作,就等退休这一天。”老万的想法很朴实,有了退休金,他的生活就有了保障。

    档案年龄小10岁不能退休

    2008年11月,林口县林业局西北楞经营所工资员王英伟通知老万,他的退休申请没有通过审批,原因是他的人事档案记载他的出生年份是“1963年”,这样一算,他距离退休年龄整整差10年。

    按照身份证上记录的“1953年”的出生日期,老万现在已经过了退休年龄两年。可他还要等上8年后才能退休。

    老万不服,去林口县林业局申辩:自己是1980年12月接父亲班到林业局汽车队工作的,6个月试用期后,单位给他和其他十几个人转了正。转正后,又干了4年,他又调转到现在的西北楞经营所。

    “档案怎么会有错呢?”老万说,“我记得大概是1980年年底的一天,在林业局劳资科一间办公室,我和十几个人围在办公桌前,有工作人员问我们的年龄、民族等信息并记录,问完就拉倒了。之后,我就转正成为正式工人。难道是这次给我登记错了?”

    “这么多年,除了公安局外,从来没有人核对过我的身份信息,档案我也看不到,我根本就不知道会出现这样的事啊。”老万说,直到28年后他才知道他的档案年龄小了10岁。

    老万的申辩是徒劳的。

    林口县林业局劳动部门答复老万,根据相关规定,他这种情况就得以档案记载的年龄信息为准,林业局的劳动部门只是基层申报单位,审批权在省里,他们也无能为力。

    单位也很同情但没办法

    档案中有“1963年”也有“1953年”,为什么单单选择“1963年”认定为出生日期?为什么身份证不能证明合法年龄?

    带着老万的种种疑问,《法制日报》记者前往林口县林业局相关部门了解情况。

    “我们也很同情他,但没办法啊。我们不能违反原则。再说审批权不在基层。”林口县林业局负责该项工作的张洪义告诉记者,老万的问题已经反映过多次,他们也做了多次解释。

    为了便于记者了解情况,张洪义破例让记者翻阅了老万的人事档案。

    老万的档案很简单,不过二十几页。记者发现,在各种登记表中,关于老万的年龄一栏多次出现“1963年”、“1953年”,甚至还有“1951年”的记载,还有在1980年填表时出现“17岁”(以1963年出生计算)、1981年填表时出现“28岁”(以1953年出生计算)的记载。

    如此种种,弄得记者一头雾水。

    张洪义告诉记者,在这些档案材料中,最关键的是老万的“固定工人录取证”上的日期,因其制作时间是1980年12月21日,为档案中时间最早的一份有效证明。其年龄栏中注明的年龄是“17岁”,由此推算他是1963年生人,退休年限应该是2018年。

    张洪义说,上级审批部门审查退休条件时,也是根据档案中最早的年龄记载,其他的档案证明材料中出现的年龄记载不作为认定年龄的依据。

    老万是不是因为当年年龄大了,超过招工的年龄限制而故意隐瞒了年龄?

    记者在当年负责招工审批的林口县劳动局了解到,当年招工的年龄限制是至少不得大于30周岁,而老万当年只有27岁。

    退休年龄究竟谁说了算

    时间已经过去了30年,物是人非,老万档案年龄差错到底出在哪个环节,已经很难作出判定。

    《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在黑龙江省,老万这类情况比较普遍。只不过,其他人不过相差一两岁,两三岁,而老万却相差了整整10岁。

    到底退休年龄谁说了算?是人事档案还是身份证?记者采访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该负责人介绍,根据1999年4月6日,黑劳发【1999】33号文件,黑龙江省劳动厅关于转发【1999】8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据该负责人介绍,“8号文件”是最终解决档案与身份证关于退休年龄分歧的撒手锏。

    而老万却不认同“8号文件”的规定,他认为身份证更有权威性。

    档案和身份证关于出生时间的记载哪个更具权威性?

    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原所长陈岫岩认为,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1999〕8号通知规定,“对职工出生日期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第十三条规定:“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通知不仅与国家法律抵触,与同级的其他通知也矛盾重重。”陈岫岩说,经国务院批准和授权的《公安部印发〈关于在全国实施居民身份证使用和查验制度的请示〉的通知》([89]公发15号)规定:“居民身份证是国家法定的证明公民个人身份证的证件……涉及公民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基本身份内容的,均以持证人居民身份证所登记的内容为准。”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了居民身份证适用于办理涉及公民权益的18项事务。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实施居民身份证使用和查验制度的通告中又作了重申。其中,第十八项为“办理其他事务”。“其他事务”主要包括:……办理……离、退休手续……公安部等1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身份证使用、核查工作的通知(公发[1992]21号),再次重申了上述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达的《关于在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使用公民身份号码的通知》(劳社厅函[1999]66号)明文规定:“一律使用 ‘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劳动保障部门各类信息中全国统一标识的、唯一的个人编码名称……在系统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公民身份号码(原居民身份证编号)错误信息,如重号、多号、错号等,请及时与当地公安部门沟通并修正。”

    “社会保障是以追求公平作为第一要务的,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基本条件只有两个:符合规定的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达到退休年龄,附加其他条件都是不公平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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