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结案化纠纷工伤三年终获赔

  发布时间:2020/4/16 15:06:0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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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起因工伤事故引起的纠纷在潼南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成功化解。曾多次索赔无门的伤者谢某捧着20万元赔偿款,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之情,不停向法官道谢。谢某系潼南县某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职工。2012年5月1日,谢某在…

一起因工伤事故引起的纠纷在潼南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成功化解。曾多次索赔无门的伤者谢某捧着20万元赔偿款,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之情,不停向法官道谢。

谢某系潼南县某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职工。201251日,谢某在为顾客修理摩托车的过程中不慎被螺丝刀刺伤左眼,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潼南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作出由谢某所在公司支付谢某工伤待遇的仲裁裁决书。但该公司不认可工伤认定,并向潼南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潼南法院一审和市一中法院二审均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随后,该公司向潼南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判决潼南县某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无需向被告谢某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分析了案情,经过开庭审理,双方争议焦点有所改变,即双方对赔偿款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从事故发生到现在都过去了3年,谢某一直未能得到应有的赔偿,内心的焦灼可想而知。案子要想做出判决并不难,但是此案双方积怨已久,光凭判决无法彻底解决纠纷,无法保证谢某在判决后及时、顺利获得赔偿。于是,承办法官决定对双方进行调解,降低对抗性,让此案在双方合意基础上得到圆满解决。通过法官一次次坚持不懈的调解,双方对赔偿款数额的分歧逐步缩小。

2015619日,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潼南县某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向谢某支付了20万元赔偿款,谢某也自愿放弃了部分赔偿请求,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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