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拖延签合同能否主张双倍工资?

  发布时间:2020/11/12 16:11:2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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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劳动者拖延签合同能否主张双倍工资?

员工于今年 2 1 月应聘到某能源公司工作。因某种原因,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6 25 日,公司书面通知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他拖延了5天时间,直到5 个月时间期限到达,才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又过 2个月后的 8 月下旬,田某决定辞去工作,并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所在公司。

待正式解除劳动合同时,因 5 个月时间里公司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公司支付 5 个月的双倍工资。公司以员工拖延签合同为由, 拒绝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者拖延签合同,就不能主张双倍工资吗?

不能

解析:

本案例中,公司的做法没有法律根据,依法员工应当得到 3 个月零22 天的双倍工资补偿。

本案,员工所在公司是在他工作到 4 个月零 24 天时,提出与他签订劳动合同的,此前的时间内未签订合同责任在公司;此后的责任在员工。那么,公司向员工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其上班满一个月的次日,即3 2 日,截止时间是6 24 日。员工应得双倍工资补偿的时间为 3 个月零22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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