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劳动争议,该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22/4/1 10:48:4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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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遇到劳动争议,该如何维权?

Q

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吗?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属于诉讼的前置程序,若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Q

对于用人单位仅欠付工资而无其他纠纷的情况,是否有较为简捷的维权方式?



A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若符合上述规定,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亦不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在实践中,劳动者要及时要求用人单位出具欠条,欠条要注意写明欠付的总金额及具体的计算明细,同时载明给付期限并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将证据固定完整。



Q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A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的劳动关系,而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比如,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就属于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找工人为自家搬运物品,均属于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属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法领域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民法典》等。



Q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报销差旅费方面发生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应当如何处理?



A

一、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法院不宜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

二、地方性法规规定住房补贴属于工资性收入的,应当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

三、职工在用人单位报销差旅费发生争议的,一般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构成借款合同纠纷的,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Q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A

一、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且应当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劳动者分别持有一份,在实践中,很多劳动者即使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由于自己未持有,在仲裁或者诉讼过程中,举证出现困难;

二、劳动报酬、试用期等均要写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奖金;

三、不要签空白合同;

四、关于社会保险及休假等相关约定落实到劳动合同中;

五、拒绝签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工伤自理”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争议时,要特别注意不要错过一年的劳动仲裁时效。切忌轻易地放弃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一定要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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