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落聘后拒不去新岗位,公司能否辞退该员工?

  发布时间:2020/11/5 16:00:5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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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员工落聘后拒不去新岗位,公司能否辞退该员工?

    蔡某原是某文化用品公司市场部主管。2017 年, 公司由于亏损严重,决定将市场部与销售部合并为销售与市场部, 以便整合资源, 统一调配。由于合并后的部门只能有一名主管,公司决定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决定主管一职的人选,得票最高的将被任命为销售与市场部主管。

包括蔡某在内的 5 名员工参加了单位组织的竞聘活动。经全体员工投票后,员工李某被任命为新部门的主管。由于蔡某得票位居第二,公司决定任命其为副主管。

但是,当公司将这一结果与蔡某沟通时,蔡某却表示,自己竞聘的是主管一职,不接受副主管一职。公司认为,蔡某落聘后,单位有权重新为其安排工作,并且安排的岗位非常合理, 蔡某如果不到新的岗位报到上班,单位可以按照违纪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那么,落聘员工不接受新的工作安排,用人单位该如何处理?能否按违纪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解析:公司可以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本案中,公司能否解除与蔡某的劳动合同以及应否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首先看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有无相关约定落聘员工不接受工作安置该如何处理的条款。如果已经作出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双方对此未作约定,公司是基于外部市场原因而对部门进行整合的,构成了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由于蔡某未能竞聘上部门主管一职, 公司为其安排部门副主管一职, 属于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蔡某如果不接受副主管一职,公司可以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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