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就业权,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就业权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12/29 15:16:28 点击数:
分享到 65.6K
导读: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就业权,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就业权是什么?

在我们的职业生涯中,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们是需要扮演劳动者的身份,或许几年、十几年、几十年,这么长的时间里,但我们很多人对劳动者的相关法定权益却是知之甚少;那么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就业权,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就业权是什么?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就业权利如下:

1、平等就业的权利;

2、自由选择就业的权利;

3、获取报酬的权利。

《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律师解析:

依法签定合同,维护合法权益:

(一)入职前,先签约。能签定书面合同的,就不搞口头约定; 能签定劳动合同的,就不签定聘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

(二)签约时,劳动者对工作内容、地点、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拥有知情权。

(三)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后,便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有权抵制违章指挥。第 32 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拒绝违章冒险作业不属于 罢工

(五)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劳动者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 3 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强令冒险作业或者违章指挥的,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合同,不须告知,也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企业解雇员工就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员工有过错(如使用假身份证或假学历学位证书骗取就业的)。


上一篇:员工隐瞒受过处分,试用期内被单位无偿解除合同,合理吗?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