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主观原因跳槽至其它公司,在辞职前一周才通知公司,公司认为其辞职未提前报告,导致公司运转出现问题,以此扣除该员工当月的部分工资。
不能
解析:
如果员工是主观原因,比如跳槽,且对工作有较大影响,公司可要求员工延长“拟离职日期”至满足提前一个月,但公司也不能以此为由克扣员工工资。
贺天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