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以补休代替加班费

  发布时间:2020/12/1 14:20:5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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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不能以补休代替加班费

对加班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给予补休(调休),或发放加班工资。不少人以为这两种方法可由单位自由选择,这是种误解。劳动法律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补休,只能发加班费。目前,法定节假日的日子是固定的,元旦1天,春节、五·一、国庆各3天,共计10天。平时的休息日是可以调整的,只要一周至少安排2天休息,并符合工时规定即是合法。因此国家对于法定节假日的态度是一般不应安排加班。法律明确指出,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定标准给予加班费,不得以补休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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