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参保、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 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发布时间:2020/9/3 14:48:2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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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未参保、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我省是农民工大省,2019年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2400多万人,其中省内转移1300多万人,省外输出1100多万人。农民工不仅是我们国家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力量,也是我们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那如何做好农民工工伤保障工作?该负责人介绍,有效防止农民工因工伤致贫、返贫,对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和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条例》主要从三个方面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难和工伤保险待遇保障难的问题。

一是,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的农民工流动性大、劳动关系不稳定、以及就业岗位工伤风险相对较高等特点,在全国首次将建设项目参保写进了地方性法规,明确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是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为建设工程项目“先参保、后开工”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是,为了促使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明确规定对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将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纳入诚信档案。

三是,针对未参保工伤农民工的长期待遇难以保障的问题,明确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以及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经工伤职工、供养亲属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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