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中起争执,打架致伤算工伤吗?

  发布时间:2020/11/6 14:38:5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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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员工工作中起争执,打架致伤算工伤吗?

        贾某系某公司包装车间流水线员工,负责成品入库前的包装工作。2012 年一日,因其认为质检员何某对其包装成品数少计了 2 个(包装数与计件工资有关),要求何某纠正,后双方发生争执、抓扯,贾某被何某殴打致伤。

随后贾某提起工伤认定申请。那么,你觉得程某这算工伤吗?

不算

解析:

该案原告因包装计件数与他人发生纠纷,进而被殴打致伤,该伤害既不是因履行工作职责所致,也不符合出于报复及意外伤害的情形。从整个事件的发生、发展情况看,争执殴打的起因虽然是为了工作上的事情,但此事完全可以通过合法、正当的方式解决。因争执、抓扯、进而被殴打致伤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有着本质区别,前者是违反劳动纪律而受伤,后者是因合法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侵害。如果前者与后者等同,就等于鼓励职工采取偏激的不正当方式处理事务,这明显与《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认定为工伤的立法本意相悖,也不利于社会和谐和提倡良好的道德。因此,程某的受伤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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