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发布时间:2021/3/10 16:38:2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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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无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就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而言,一般认为目前我国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只认可了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从实践中看,无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一般又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始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另一种是原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是引起事实劳动关系发生的最主要的原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新《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审理劳动合同纠纷中,相当一部分仲裁机构或法院对于无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或者不受理,或者认定为无效,因此导致许多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

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也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关系,不能简单将其视其为无效,而是应当适用劳动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劳动律师提醒如何判断是否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考勤记录。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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