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劳动新闻
  • 劳动律师
  • 劳动法律
  • 劳动就业
  • 劳动合同
  • 工资福利
  • 工作时间
  • 劳动保护
  • 典型案例
  • 联系我们
  • 在线咨询
  • 解雇辞职
  • 商业秘密
  • 竞业禁止
  • 补偿赔偿
  • 工伤待遇
  • 非因工伤亡
  • 劳动监察
  • 社会保险
  • 专家视点
  • 劳务派遣
  • 劳动关系
  • 工伤认定
  • 劳动能力
首席律师

8c5b79f5-5d2c-4d85-a432-8b1720bb517e.jpg
贺天强律师

最新推荐
  • 员工自愿不缴社保,事后反悔要经济补偿,高院... 
  • “双重劳动关系”裁判规则 
  • 司法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典型案例... 
  • 因有犯罪记录无法办理“保安员证”,用人单位... 
  • 工伤私了协议低于法定标准,是否有效? 
  • 老师在家加班批改作业猝死,能不能认定工伤?... 
  • 在重庆,试用期时长、工资是随意定的吗? 
  • 下班后用微信回答客户问题算加班吗? 
您现在的位置:重庆劳动律师网 >> 留言咨询
咨询问题
用人单位没有公示合同内容 已回复2008/9/2 22:12:27
   用人单位没有公示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和薪水发放水平也没有告知劳动者,养老保险没有缴纳(给了一个单子给员工填写,员工自愿领取养老保险金自行缴纳,)节日加班算50元,并且在上班的时候,随意克扣员工的工资(原因违反公司纪律,时常用语言恐吓劳动者,不好好干可以把你的一个月的工资扣了剩不了多少) 请问这样可以劳动关系可以终止吗?可以得到赔偿金吗?
律师回复
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9/9 14:14:01

法律咨询热线

139-8341-0815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松牌路113号附53号2幢第2层2商业部分   邮政编码:401147

邮箱:751408230@qq.com    微信公众号: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


重庆劳动律师网

www.sdldls.cn

技术支持:中律易站

Copyright © 2020 sdldls.cn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备07003223号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549号   管理登录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