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已回复2008/11/6 17:57:36
公司于近日辞退我,由于前段调整工作时间后有延时加班的情况,公司给计算的加班天数后按合同约定的工资数除以30天后以1:1的比例计算加班,我们签领后发现计算加班天数不正确,经了解应至少应按1:1.5的比例计算,不知可否找公司重新计算?????是否应按1:1.5的比例算????
我们是轮流24小时上班,每天工作时间不一致,我们的理解是每周上班时间减去40小时就是加班时间不知是否正确?????
公司在2008年3月前一直没有给我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是否有权要求公司给予补偿??????
公司辞退的经济补偿是按合同约定工资进行补偿的,合同约定工资没有包含每月的交通补贴及生活补贴是否合理??????
加班工资应该按照正常小时工资的150%计算支付,未依法为你购买社保应补足差额,补偿应该按照正常月工资计算而不只是合同上规定的工资数额,鉴于公司有上述违法之处,你可主张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及赔偿金。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11/7 10: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