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公司辞退一年左右的员工是否给予一定的赔偿?
已回复2008/12/10 19:57:25
2008年9月份左右在我工厂辞退了一名技术师傅,因师傅在上班时间多次在外与地方人员打麻将,屡教不改,导致车间管理不当,形成本厂产品检验不合格造成一定经济损失,2008年9月底决定辞退该师傅,已经结算了9月份工资,因未签合同,但当时辞退该师傅时手写一份辞退书.
现在劳动局传达一份诉讼给我 内容为:该师傅在职一年要求赔偿一个半月的工资
我想请问一下 我是否该给予赔偿该师傅的一个半月工资?
如果该职工有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你当时就可以按章处罚,除非其有: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情形;你才可以依法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而不需支付补偿。否则你就应支付经济补偿及赔偿金。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12/11 9:5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