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纠纷
已回复2009/1/16 18:15:24
您好,是这样的。我于2008.12.9到合川钢运房产去上班,实习期1周.一个星期后12.17日的样子我就正式上班了,当时说好了月薪680元,但没有签定任何合同.12月31日公司以我不适合做这份工作为由将我辞退了,但是拒绝付我这半月的工资,请问这合理吗?我该怎样做?
问题补充:问题是我没有劳动合同,证据都在他们手上,而且他们的员工还不知道能不能给我做证呢
没有相关证据很难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收集好有关证据后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投诉!!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1/19 9: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