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怎么办?
待回复2009/3/11 16:22:48
我和老公是从农村来的打工者,从2007年开始在一家物管公司从事保洁员工作,2008年12月份,公司以我老公看起来像是有病为理由,把我老公给辞退了,我也因为家中有事向公司请假12天,因为我和老公都不识字,只是口头上向公司请的假,回来后公司以我没有写书面请假条,而辞退了我,更可气的是,公司在上午通知我被辞退了,下午就找人把我们的东西从公司提供的住房里丢了出去,在这里工作的两年李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们签劳动合同,听说新的劳动法里当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我和老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我们能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