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索赔
待回复2009/7/23 16:03:06
我是一名从农村出来的打工者,在重庆江北一家液化气公司上班,2007年10月送煤气的途中发生了车祸,腿部受了伤,当时医院说是粉碎性骨折,住院期间医疗费是由该公司承担的,在休养了一年多之后,渐渐有了好转,但是腿永远都无法恢复到从前的状态了,经过鉴定,我拿到了国家三等残疾证,现在的状态导致我在事业上受到了很多限制,不过在我疗伤期间公司有给我支付每月800元生活费,到渐渐康复之后,公司又给我安排了一个负责接电话的职务,一个月也就1100元的工资,像我有家庭负担的,这1100元的工资怎么够我们家的生活开支。而且公司这么做的原因就是想让我自己看着办,要自己走了,跟他们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了。经过再三考虑我决定想离开那家公司,所以,我想咨询一下能否再向公司申请一些应有的赔偿?还有一点就是,像我们这种有风险的工作当初也不给我们合同签,所以,导致现在的我陷入了尴尬场。我这样的事件是否有机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