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点法律问题
待回复2009/7/24 12:01:28
您好,我是一名今年毕业的大学生,今年6月28日我应聘进了重庆空晴票务公司,公司刚好在那时进驻了重庆维景酒店,于是在安排了我去戴斯酒店实习两天后,我就被直接安排去了维景酒店的票务中心上班,当时老板没有和我签订任何协议,就直接达成口头协议,说第一个月工资800,第二个月1000,第三个月1200,一周休息5天,之后是800+提成。于是我按照老板的意思,向酒店交了200的服装保证金,然后办理了健康证,正式上班!在上班期间,我工作上没有出过任何差错,与同事老板都相处很好。但是今天一上班老板就通知我,我被辞退了,原因是酒店生意不好,她要另外换人上班。但是我想说的是,本来酒店就是才开业的,生意不好很正常,而且我去应聘的时候她自己也说了酒店生意不好的!而且她安排我每天都坐在票务中心,难道要我站到酒店门口拉客??所以我认为不是我的错,老板这样做是在欺负我们才出校门的大学生,而且也说只按天数结算工资。没有任何补偿。有人说,老板可以随便找个借口把我辞退了。我想问下,可以这样么?我可以向她提出补偿么???谢谢··请尽快答复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