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赤脚医生工龄计算的问题
待回复2009/9/27 18:16:22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赤脚医生工龄计算的问题,一下是我的具体情况:
1970年-1985年期间在村里任赤脚医生,1985年随军到部队的加工厂工作,1997年部队安置到粮食局下属宾馆工作,2003年退休。我退休后退休工龄按照1985年到2003计算的,共计18年(未计算我在1970-1985年期间的赤脚医生工龄)
根据劳人薪〔1985〕41号文,乡村医生(原赤脚医生),被吸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考入医药学校毕业后为国家正式职工的,其担任乡村医生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我想请问一下我的工龄是否应计算为15+18=3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