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情愿的加班
已回复2010/9/1 14:28:31
我是一名长安福特的普通一线工人.公司不开三班开两班超长加班每月加班八十个小时.他的目的就是节省资源.他是否违规哎
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2、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上面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3、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4、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以上我给的4条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法条规定。新劳动合同法对工作时间没有规制,仍适用老劳动法的规定。
按照上述规定,单位明显违法,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违法用工情况。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9/8 10:2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