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乡工伤陷困境 仲裁维权暖心窝

作者:何送友 王宇平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3/4 9:42:4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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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湖南省汝城县人社局仲裁院接到来自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偏远山区孙先生打来的电话,电话中他诚挚向仲裁院工作人员连声致谢,感激地说:“有你们这样的工作人员热情帮助我,使我顺利拿到工伤待遇款,我们作为劳动者…
近日,湖南省汝城县人社局仲裁院接到来自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偏远山区孙先生打来的电话,电话中他诚挚向仲裁院工作人员连声致谢,感激地说:“有你们这样的工作人员热情帮助我,使我顺利拿到工伤待遇款,我们作为劳动者,深感维权路途的艰辛,真心感谢你们。”

  近日,湖南省汝城县人社局仲裁院接到来自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偏远山区孙先生打来的电话,电话中他诚挚向仲裁院工作人员连声致谢,感激地说:“有你们这样的工作人员热情帮助我,使我顺利拿到工伤待遇款,我们作为劳动者,深感维权路途的艰辛,真心感谢你们。”

  孙某2015年1月份来到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驻汝城县人民医院项目部工地从事水电安装,2015年3月份孙某在二楼锯水管时不慎从作业平台跌落,导致手腕骨折,救治后经司法鉴定为九级伤残。因项目部未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加之项目部认为孙某是自己不小心受伤,所以项目部未按规定为孙某申报工伤,也拒绝对孙某的后续治疗和伤残待遇依法赔偿。孙某就工伤待遇赔偿多次和项目部沟通,未达到解决结果。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孙某向汝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寻求帮助,在向仲裁院工作人员说明了自己的情况后,工作人员了解到孙某手至今未治愈,不能干活劳动,治疗又需医疗费用,生活面临困难。仲裁院采取快立案、快审案方式,在庭审过程中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向,及时采取庭中调解,开始双方就工伤待遇赔偿问题分歧较大,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仲裁院工作人员秉承为民服务的宗旨,秉承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减轻劳动者诉累的原则,既然双方有调解的意向,努力争取调解成功。仲裁庭采取背靠背、亲情融化、换位思考等方法,仲裁庭在劝解被申请人时要求项目部履行责任,毕竟劳动者是在你项目部工作时受伤,从责任、道德上讲都应该承担;仲裁庭在劝解申请人时虽然作为劳动者受伤理应得到赔偿,但是需依据法律法规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经过仲裁庭工作人员耐心、详细、反复调解,向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最终双方都愿意退让一步、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仲裁调解书,项目部答应在春节期间支付孙某工伤待遇款60000元。

  汝城县仲裁院灵活运用调解方式,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让双方感到满意,维护了和谐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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