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遣职工发生工伤 如何处理?

作者:值守律师:李楠 来源: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 发布时间:2016/3/8 9:30:2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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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值守律师:李楠  工作单位:四川省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四川·成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  咨询电话:18780107495  2月28日,来蓉务工的方先生来电咨询称,他系一汽车配件厂油漆工,一年前其被工厂派遣到成都某汽修…

值守律师:李楠

  工作单位:四川省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四川·成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

  咨询电话:18780107495

  2月28日,来蓉务工的方先生来电咨询称,他系一汽车配件厂油漆工,一年前其被工厂派遣到成都某汽修厂为汽车喷油漆。前几天,他在喷油漆时,不慎摔伤了左腿。请问:什么是劳务派遣?受到工伤后,他将如何处理?

  针对方先生的问题,四川·成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李楠表示,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它将传统的“用人”与“用工”一体的两方法律关系转化为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三方法律关系。实践中,被派遣劳动者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因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责任主体不清,经常相互推诿,导致被派遣保险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为此,《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明确,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也就是说,劳务派遣的劳动者受伤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其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李律师称,《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工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险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它材料。(向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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