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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最高额工伤索赔案:因工苯中毒索赔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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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 重庆时报 作者: 汤伟 发布时间: 2008-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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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患者被解除合同 1994年,李亚西进入渝北区一家泡沫生产企业工作,2003年,单位更名为重庆延森江锋座椅有限公司。因长期接触苯等有毒物质,从2004年开始,李亚西被确诊为职业性慢性苯中毒。2007年2月被鉴定为工伤伤残7级。 去年6月,李亚西的工作单位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了与他的劳动关系。由于单位没有为他办理工伤保险,这意味着他要自己负担沉重的医疗费用。李亚西曾多次向单位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最终未果。 向单位提出百万索赔 “每年2万多元的治疗费用,我哪里承受得起。”昨天,李亚西告诉记者,上班时,他在职业病防治医院治疗过4次,花了5万多元,全是单位出的。他也联系了几家单位,但单位得知其病情后,都将他拒之门外。李亚西说,医生称,像他这种病最后将演变成白血病。 无奈之下,他将原工作单位告上法庭。除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应得补偿外,他提出要单位支付续医费用的请求,共需103.6万元。 单位:每年报销 原告:一次给清 6月4日,渝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原被告双方就续医费用的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最后,法庭宣布休庭合议,择日宣判。 昨天,李亚西的代理律师白律师告诉记者,目前双方仍在调解,李亚西的态度是,希望原单位能一次性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以免“节外生枝”,他并不是贪图那100多万元巨款,那笔钱可以放在一个中立的机构,只要每年负担他的医疗费用就行。 据了解,被告方曾表示,他们愿意将李亚西管到底,并每年报销李亚西的医疗费,但这个提议遭到李亚西的拒绝:“万一单位破产注销了,我找谁要医药费?” 该市法院依照国人寿命计算总金额的判决曾有先例。据了解,在2003年,我市某化学厂职工傅某因长期接触电焊工作患上了锰中毒,当时,他每年的治疗费用为11000多元。 时年54岁的傅某将单位告上了法庭,要求以国人平均寿命计算续医费总金额,总计21万多元,加上各种费用共索赔28万余元。最终,江北区人民法院和市一中院均对他的请求予以了支持。 我市曾有先例 按寿命算续医费 装修新家谨防苯中毒 李亚西起诉索赔项目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应得的补偿 要求原单位支付续医费用 李亚西现年36岁,每年医药费需要28000左右,如果按照国人平均寿命73岁计算,今后的37年中,他一共需要治疗费用103.6万元。 新闻链接 专家提醒,市民在装修新房时,也应严防苯中毒的危险。苯及苯的化合物主要存在于油漆、各种油漆涂料的添加剂和稀释剂、胶粘剂、防水材料中,在气温高、气压低、湿度大的情况下,房屋若通风不好极易发生苯中毒。一般家庭出现的多为慢性苯中毒,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长期吸入可致再生性贫血,并引发白血病。小孩和女性最易受害。 |
贺天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