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业暗藏隐患重重:性质不清法律关系模糊

 来源:法制网 发布时间:2008/1/5 10:38:03 点击数:
分享到 65.6K
导读:北京市消费者协会1月2日发布的2007年度投诉情况分析显示,目前,家政服务缺乏规范,引发投诉日渐增多,安全隐患逐步凸现,呼吁尽快制定相应的法规,对家政服务的性质予以明确。  分析指出,家政行业目前存在的问题主…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1月2日发布的2007年度投诉情况分析显示,目前,家政服务缺乏规范,引发投诉日渐增多,安全隐患逐步凸现,呼吁尽快制定相应的法规,对家政服务的性质予以明确。

  分析指出,家政行业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服务人员的素质亟待提高,部分家政人员上岗前未经培训,无法保证服务质量。

  二是家政服务公司的服务性质不清,是中介法律关系还是家政服务的消费法律关系?大部分的家政公司没有和保姆签订过劳动合同,实践中是由接受服务的家庭和保姆个人之间商谈工作范围、报酬等,保姆也会作为家政服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签字,但是由雇佣家庭直接向保姆支付工资,服务开始后家政公司很少参与管理。

  三是由于家政服务涉及家庭中各个方面,发生侵权事件往往危害严重,且解决困难。

  2007年上半年,消费者郭先生通过北京富平家政公司聘用家政服务员雷某,照看其两岁的女儿,但在照看过程中,由于家政人员失职导致其女儿死亡。由于责任的归属问题和赔偿金额悬殊,经消协调解家政中心和消费者达不成调解协议。后北京市东城区消协发挥法律支持中心作用,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支持消费者郭先生的诉讼,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消费者郭先生胜诉,北京市富平家政公司付原告死亡赔偿金39万余元、精神损失10万元以及丧葬费等费用共计53万余元。

  鉴于家政服务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北京市消协呼吁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家政行业的规范,尽快制定相应的法规对家政服务的性质予以明确。同时进一步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基本素质。
上一篇:广东“乙肝歧视第一案”结案 原告获赔2.4万 下一篇: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将不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