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 劳务派遣工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海南经济报 发布时间:2008/4/12 10:23:0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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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劳动合同实施前,将固定岗位置换成“劳务派遣”岗位,将固定工变换成“劳务派遣工”这一被员工戏称为“卖猪仔”的戏码在许多企业纷纷上演。新法实施后,许多企业又为了规避新劳动合同法,往往通过劳务公司与用工者签…
新劳动合同实施前,将固定岗位置换成“劳务派遣”岗位,将固定工变换成“劳务派遣工”这一被员工戏称为“卖猪仔”的戏码在许多企业纷纷上演。新法实施后,许多企业又为了规避新劳动合同法,往往通过劳务公司与用工者签定劳动合同,称为“劳务派遣工”。那么,何为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咨询:银行柜员是劳务派遣工?
  “什么是劳务派遣工?以后能不能成为正式员工呢?”即将毕业的海南师范大学大四学生小陈说。小陈是该校会计专业的学生,前几天,他在某报上看到一则银行招聘劳务派遣工的公告,公告称:招聘岗位:柜员。招聘人数:50人。合同期限:劳动合同(与海南某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2年一签,第一年试用期2个月。薪酬福利:1.第一年为基本岗位工资1500元/月,第二年起加发绩效工资;2.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3.享受劳保、补贴等福利。后续事宜:被录用人员,由海南某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到某银行海南省分行工作。
  面对这些诱人的待遇,小陈进退两难。小陈说:“现在工作不好找,又不知道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有什么不同,以后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解答:柜员属正式岗位
  省总工会法律专家说,劳务派遣,是指依法设立的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熏依据与接受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接受派遣单位工作。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有关系没劳动?熏有劳动没关系。”采用这一用工形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致使劳动者的一些利益受到损害。
  当前,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的义务,通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协议,将单位的员工劳动关系转移到劳务派遣单位,然后在通过劳务派遣形式聘用原单位职工。
  对此,该法律专家表示,从今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只能在一些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使用劳务派遣工,上述三类岗位是相对于常年用工关系而言,正式岗位则不能使用劳务派遣工。比如,单位要种植一些花草,或是需要搬运一些东西而聘请劳动者,这类工作就属于临时性和辅助性工作。而替代性工作,如同一个女员工,因为要生育小孩而暂时离开工作,这时,单位就可以请一个派遣工顶替。
  该专家说,银行的“柜员”一职在货币的流通中发挥一定的作用,是主业,属于正式岗位,并不属于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岗位,不应聘用劳务派遣工。银行在招聘“柜员”岗位时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做法显然是与法律相违背的。 

  
  提醒:签定合同后要保存证据
  专家说,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可以使其减少许多义务,降低用人成本,避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可能引发的直接劳动纠纷,因而越来越多地被用人单位所采用。按照这则招聘公告所指,一是大学生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再由劳务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银行工作。一般是用人单位将工资和劳动者需要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统一交到劳务公司,劳动者从劳务公司领取劳动报酬,劳务公司负责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用。但是,也有一种情况是,劳务公司与大学生签定劳动合同,但是工资则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社会保险费也由用人单位直接缴纳。
  专家表示,劳动者在劳动派遣法律关系中处于弱势群体,遇到类似的情况,劳动者一定要注意维护自己的权利。首先,要辨别对方的公司是否是合格的劳动派遣公司,他们是否进行了注册。其次,一定要与派遣公司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最好三方能用同一份劳动合同,这样透明度高了,就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合同要尽量详尽,如约定不明确会有纠纷可能,比如合同范本中应加入一些对较容易产生纠纷的点,如加班费、扣薪等事宜的安排;第三,要注意证据的保存,如工作证,工资单等等。在这里举一个小实例,一个劳工为一个没注册的劳务派遣公司向多家酒店提供了劳动,但由于该劳务派遣公司是一个黑店,而每家酒店工作都是几天,所以没有适格的被告。而且他们也没签劳动合同,也找不到工作证等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因此他的维权可能性很小的。

  本报记者 林宇 实习生 赵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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