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多年无人认账 九鼎公司不规范用人承担法律后果

作者:侯荣康;袁玮 来源:新民晚报 发布时间:2008/8/26 14:40:2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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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报讯(通讯员侯荣康记者袁玮)兄弟俩各自开设了公司,因为家族化的管理不规范用工,致使员工加班工资和社会保险费无着引发劳动争议。日前,徐汇区法院判决认定,浙江九鼎公司与员工蔡先生和朱先生的劳动关系成立,九…

  本报讯  (通讯员  侯荣康  记者  袁玮)兄弟俩各自开设了公司,因为家族化的管理不规范用工,致使员工加班工资和社会保险费无着引发劳动争议。日前,徐汇区法院判决认定,浙江九鼎公司与员工蔡先生和朱先生的劳动关系成立,九鼎公司应支付两员工的加班工资和社会保险费。
    
    蔡先生和朱先生都是驾驶员,2004年3月起就在九鼎公司从事运输工作。然而直到去年5月1日,公司才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去年12月31日,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蔡先生和朱先生向九鼎公司主张加班工资和社会保险费。没想到,九鼎公司竟然否认两人是公司员工,由此引发劳动争议。经仲裁裁决,九鼎公司应为两员工支付2006年1月25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九鼎公司不服遂起诉讼。
    
    庭审中,蔡、朱两人都坚称,在为九鼎公司开车的几年内,他们每月一般只能休息两天。在与九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经法律咨询才知道公司不给加班工资不交纳社会保险费是违法的。法庭上,两人分别出示了盖有“九鼎公司”印章的收据,印有“九鼎”字样的工作服、工作包,还特别提到了他们驾驶的车都印着“九鼎”两字。
    
    九鼎公司则称,公司与两员工是去年5月1日建立劳动关系的,此前两人的劳动关系在杭州顶顶旺商行,所驾驶的车辆也是顶顶旺商行借用“九鼎”的名义购买的。这两名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和其他费用,九鼎公司是以现金的方式按月与工资一起发给员工的。至于员工的休假变动,公司会安排补休,不存在加班问题。
    
    经查,浙江九鼎公司与杭州顶顶旺商行是一家人两兄弟分别开办的建筑装饰企业,一家承接业务,一家负责送货。
    
    法院认为,九鼎公司主张蔡、朱两人系案外人杭州顶顶旺商行的员工,但未提供有效证据,法院难以采信。作为用人单位,九鼎公司不规范用工,疏于管理,应就其管理不善、举证不能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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