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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取得积极成效 农民工权益得到进一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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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 工人日报 发布时间: 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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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主要在四个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按照全国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口径,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3%,比去年提高2.3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全国签订集体合同109.1万份,比去年增长11.9%;集体合同覆盖单位183.4万个,比去年增长7.59%;集体合同覆盖职工1.43亿人,比去年增长11.86%。 江苏省签订一年至三年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达到49.09%,一年及以下期限的劳动合同较上年末减少14.4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增加1.19%。从全国看,合同短期化现象也明显减少,就业稳定性普遍提高。 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广泛开展对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举报专查,纠正各类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 各地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加大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云南省对全省建筑业、服务业等使用农民工集中的行业,进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约、工资支付等情况的重点检查。沈阳市成立专门的农民工维权中心,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的快速通道。从全国总体情况看,农民工工资拖欠持续减少,劳动合同签订率有所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安全培训不断加强,生产作业环境有所改善;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大病医疗保险人数有较大幅度增加;政策法规逐步完善,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 |
贺天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