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让农民工屡遭讨薪难题

 来源:《工人日报》 发布时间:2009/2/9 14:43:2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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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潜规则让农民工屡遭讨薪难题新闻来源:《工人日报》发布时间:2009-2-9相关人士认为,只有从法律层面上界定拖欠农民…

潜规则让农民工屡遭讨薪难题
 
      新闻来源: 《工人日报》       发布时间: 2009-2-9  
 
    相关人士认为,只有从法律层面上界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性质,同时严格监管、执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欠薪问题——

    潜规则让农民工屡遭讨薪难题

    工资保障金制度遇到难题

    春节前,河北省衡水市怡水花园(二期)的出入口被几辆翻斗车、路基石、砖块堵得严严实实,水电也被切断了。这是个新建小区,共15栋楼,其中10栋在2008年10月已完工,一些业主已经入住。造成如此情况的原因很简单,有百名农民工没有拿到工资。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衡水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才支付了400万元农民工工资,而后农民工撤离了该小区。

    类似现象在其他一些地方也时有发生。

    农民工工资支付不了,作为保障工资按时发放的工资保障金制度为何发挥不了作用?工资保障金制度是指建筑企业或业主在工程开工前,必须按不低于合同工程价款2%的比例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政府指定专用账户,用来垫付可能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04年,河北省已经开始在建筑企业推行工资保障金制度,规定到2005年9月底以前在全省各市县建筑企业全面建立。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樊士勇说: “凡是按照规定缴纳了工资保障金的建筑企业,这几年基本上没有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这表明工资保障金制度是一项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

    但此项制度在实施中遇到了难题。因为在劳务市场招工以及进行招投标过程中,企业需要产生一定的费用,这使一部分建筑企业尤其是外地建筑施工企业,选择了不在建筑劳务市场登记或招投标,“顺便”避开了工资保障金的现象。

    “这样做是违法的,但是由于施工企业众多,监察部门力量不足,像城中村的改造、小规模的建筑施工等,很难全部监管到位……

    农民工发“年薪”是潜规则

    每年年初,为了找到活干,农民工只好接受“年薪”这个潜规则。这也是为什么农民工讨薪问题总集中在年底爆发的重要原因。

    “我们平时不发工资,到年底才发,这是我们和包工头谈好的。现在找工作难,年终给工资就不错了。”这是笔者在接听讨薪投诉电话时最常听到的话。

    现行政策、法律都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甚至做出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的规定。但建筑领域却有着自己的“潜规则”。

    “工程到三层封顶,经验收合格,甲方付给乙方造价总额的25%;主体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付给造价总额的25%;工程装修完毕,付造价总额的30%……”这是王师傅拿给笔者看的一份工程协议。他说:“当时包工头和我们约定好,每月只付给一些生活费,到年底工程完工后,再算总账。”

    笔者通过走访了解到,像王师傅遇到的这种情况,在建筑工地普遍存在。

    对恶意欠薪者要依法制裁

    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需要在社会保护的基础上,实施法律保障。

    尹泰花园工程是河北省一家建筑劳务公司承建的,该劳务公司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了没有资质的包工头韩某。由于劳务公司没有做好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并且不掌握职工名册,韩某在和劳务公司进行日工资结算时,竟将18名农民工虚报成42名农民工,而后冒领工资31万多元农民工工资失踪了。

    “工程款不到位,工程层层转包,用工不规范,小包工头携款潜逃,也是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之一。”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樊士勇说,尹泰花园发生的欠薪事件就是这类事件的典型。“

    “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需要在社会保护的基础上,实施法律保障。”河北省社科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周伟文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只有从法律层面上界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性质,同时真正严格执法,才能从根本上保护农民工的各项权益。

    据笔者调查,仅2008年1至9月份,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共接到有关农民工欠薪的投诉已达700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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