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教师认为绩效工资分配不合理状告区教育局

作者:李亚坤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1/9/16 9:24:3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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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南都讯记者李亚坤因不满教育局及学校绩效分配方案,罗湖大望学校教师张忠慧将罗湖区教育局告上法庭。昨日,罗湖区教育局局长江可志出庭应诉。他认为,教育局及大望学校的做法并无不妥,张忠慧误读了相关文件。教育局…

 南都讯 记者李亚坤 因不满教育局及学校绩效分配方案,罗湖大望学校教师张忠慧将罗湖区教育局告上法庭。昨日,罗湖区教育局局长江可志出庭应诉。他认为,教育局及大望学校的做法并无不妥,张忠慧误读了相关文件。

教育局:老师对文件理解有误

张忠慧教龄31年。据其介绍,以往每到放假都会心怀遗憾,不愿离开岗位,但自从实施绩效工资后她颇感寒心,只盼着早日退休。张忠慧说,“这个奖励性绩效工资就好比从每个老师那里拿走一部分钱,然后放到一个盘子里,重新进行划分。我是一个老教师,他们从我身上拿走的钱比一般老师多。”自2010年3月开始,张忠慧多方投诉绩效工资的相关问题,并因此将罗湖区教育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相关分配方案。

此案一审昨日在罗湖区法院开庭。罗湖区教育局在行政答辩状中指出,张忠慧对文件理解有错误。相关文件均指出,财政在核拨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时,针对的是总体,并非直接划拨到个人。而校方分配方案也在教职工大会上由2/3教师同意通过。

罗湖区教育局局长江可志当庭辩称,奖励性绩效工资并非个人工资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在推行这一政策时,教育局非常谨慎,试点后才推行,保证此次改革是增量改革,老师工资都有增加。

局长:校车不是校长专车

张忠慧在庭上多次提到,绩效工资改革未向一线老师倾斜,认为学校管理层享有不应有的特权,“我天天挤公交车,校长还有校车。”法官多次提醒她不要跑题,围绕核心问题展开辩论。

罗湖区教育局虽派出辩护律师和教育局工作人员,但局长江可志亦作为被告到庭应诉。他在庭审中提到,张忠慧有意见不奇怪,任何改革都不可能尽善尽美,希望其能多理解,继续为教育事业做贡献。张忠慧则回应称,若分配方案不改,她年满50岁后将申请提前退休。

江可志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他是抱着了解教师的心声前来参加庭审,此前多次安排下属向张忠慧做解释工作。而校长并不存在特权,校车不是校长专车,而是学校工作用车。

案件背景

2009年1月1日,国家决定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在深圳,改革后教师工资分三部分,具有争议的则是“奖励性绩效工资”。深圳市相关规定指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基础性绩效工资÷70%×30%,各单位在核定总额内自主制定分配方法,自行发放。罗湖区教育局、人事局在2009年12月28日下发指导文件。大望学校于2010年3月24日作出具体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该校49岁的英语教师张忠慧认为,区里和学校的相关方案趋于平均主义,并倾向于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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