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首例恶意欠薪案一审宣判 欠薪15万获刑一年半

 来源:中安在线 发布时间:2012/3/14 14:25:5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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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去年底,池州市东山矿业公司负责人章某被当地检察机关正式批捕。昨天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据了…

 

  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去年底,池州市东山矿业公司负责人章某被当地检察机关正式批捕。昨天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据了解,此案是《刑法修正案(八)》自去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我省(安徽)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刑事案件。

  欠薪老板消失

  池州东山钙业是一家当地生产氧化钙的私营企业,一直以来,厂里的30多名工人都是按月拿工资,可是从去年初开始,老板章某就延期发工资了,到4月份开始工人们就再也没有拿到工资。

  当年8月23日,章某突然逃离池州,后辗转来到辽宁省盘锦市租房居住。随即变更联系方式,断绝了与公司的一切联系。

  逃匿辽宁被抓

  去年9月6日,工人们来到池州市贵池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同年9月12日,贵池区人社局正式对此事立案查处,经调查核实,确认该公司自2011年4月至8月20日生产期间共拖欠30多名工人工资,欠薪总额为145369.3元。

  同年10月18日,贵池区人社局责令池州东山钙业于三日内向农民工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当年10月24日,该公司仍未支付拖欠的工资,劳动监察部门果断决定将该案移送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处理。

  贵池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经侦中队经过摸排侦查,得知章某可能潜藏在辽宁省他的一个同居女友家。 2011年11月17日,贵池警方办案民警远赴辽宁,将章某带回池州。

  老板获刑1年半

  章某承认拖欠工人工资,他表示是因资金紧张,公司实在无法维持,所以不得不潜逃在外。同年12月1日,章某被检察机关正式批捕,12月28日案件被公安机关正式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贵池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章某违反劳动管理法律法规,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劳动部门责令仍不支付,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归案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唐金法 吴其才 乔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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