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调高工伤职工伤残津贴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北京) 发布时间:2012/5/9 14:44:2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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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报讯(记者丛民)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暨济南市工伤保险政策现场咨询活动上获悉,今年山东省将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进行调整,调整幅度为近年来最高。据了解,新修订的《工伤…

本报讯 (记者丛民)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暨济南市工伤保险政策现场咨询活动上获悉,今年山东省将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进行调整,调整幅度为近年来最高。

据了解,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施行后,工伤保险实施范围由原来主要局限在企业,扩展到了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山东省以农民工和事业单位为推进重点,持续扩大覆盖面,到2011年底,参保人数达到1276万人,其中参保农民工达458万人。

作者: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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