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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马伟锋) 被调岗改做保安,厨师被迫离职后,将公司告上法庭。为省未签续约期的双倍工资,该公司竟将旧合同首页换掉,伪造一个被延长期限的新合同,骗得一审法院判决支持。最终“猫腻”被识破,广州中院审监庭近日对这起劳动纠纷合同再审,该公司因伪造证据被重罚十万元。
据陈师傅诉称,2007年他到广州某金属科技公司担任厨师,双方签订了一年合同。谁知员工反映饭菜越来越难吃,要求换厨师。2009年7月,公司安排陈师傅改做了保安。陈师傅认为公司擅自降低劳动标准和条件,自己被迫离开公司。随后他将东家告上法庭,要求公司支付解约赔偿金、高温补助、加班费5万多元,同时还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诉讼过程中,被告公司拿出一份2009年12月31日才期满的《GCM劳动合同》,上有陈师傅的亲笔签名,而陈师傅坚称从未签过这份合同。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合同进行了笔迹鉴定,结果显示笔迹是真的。一审时,法院判决公司应支付尚欠的3000余元,并认定公司不需向陈师傅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6216元。
判决生效后,陈师傅继续向法院、检察院投诉。南沙区检察院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发现“猫腻”。原来,被告公司为逃避法律责任伪造了一份合同,原合同共有三页,仅在最后一页有公司盖章及陈师傅签名确认。被告公司将原合同的首页替换掉,重新做了一份合同,首页合同期限填为2007年3月至2009年12月,然后重新装订好,骗过一审法院。
最终,广州中院对该案作出重审判决,判处被告公司支付陈师傅加班费、高温补贴的差额部分,还要一次性向陈师傅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6216元,承担诉讼费用和笔迹鉴定费3000元。同时,广州中院对被告公司开出一张大罚单:因伪造证据的行为妨碍司法公正,浪费司法资源,予以罚款10万元。
贺天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