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仲裁多举措 维权服务促和谐

作者:何君林 陈琳 来源:东部报刊网 发布时间:2016/4/5 9:12:5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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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标题:调解仲裁多举措维权服务促和谐在重庆市长寿区,及时、高效化解各种劳动争议纠纷,已成常态。“十二五”期间,长寿区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440件,结案率为99.60%,维权金额达14364万元。去年,长寿区人社局…
    原标题:调解仲裁多举措 维权服务促和谐

在重庆市长寿区,及时、高效化解各种劳动争议纠纷,已成常态。

“十二五”期间,长寿区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440件,结案率为99.60%,维权金额达14364万元。去年,长寿区人社局在全市率先开展劳动人事仲裁办案信息系统试点工作,并代表重庆市接受人社部劳动人事仲裁效能建设督查获高度评价。

长寿区人社局局长杨岸鸿表示,近年该局切实以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为抓手,以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立案结案率,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稳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重调解:调出一番和风细雨

“以前听说打一场劳务官司,要跑好几趟,我现在怀孕在身,常常要到医院体检,根本没时间跑。没想到仲裁人员通过调解,很快就让我拿到了补偿款。”曾在长寿经开区某企业上班的小李欣慰地说。

据称,小李从进企业到离职,一年多里多次要求休工休假,都被企业以人手不够拒绝,并多次在节假日安排加班。她要求企业补足加班工资,并对应休未休的工休假给予补偿,遭到拒绝后便申请仲裁。在仲裁举证环节中,双方都不能出示充足、确切的证据,仲裁人员便开始了调解。在安抚小李后,工作人员对企业人事负责人进行法律宣讲,经过反复沟通和协调,双方最终握手言和,企业一次性补偿小李3700元。

“劳动争议,调解是第一选择,是主要手段。”杨岸鸿介绍,为促进和维护劳资关系和谐稳定,长寿区人社部门始终坚持“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工作原则,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多步骤促成调解。

以2015年为例,长寿区人社局在年初就对仲裁员下达调解成功率超过50%的目标,并要求仲裁员坚持“四个做到”:庭前熟悉,摸清情况;真诚待人,促成理解;宣传法律,加强引导;巧妙借力,推进调解。

紧扣“四个做到”要求,仲裁员主动作为,在拿到新的案件后,先和书记员熟悉案情,梳理脉络,摸清实际情况,在开庭前有针对性地寻找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容易接受的调解突破点,增加调解成功的可能性。调解中,对于双方当事人矛盾较为激烈的情况,他们成倍地增加调解的时间,用自身真诚的态度对待双方当事人,寻求取得当事人同意合作的机会。

同时,针对很多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原因在于不了解法律法规具体规定的情况,仲裁员通过不厌其烦的法律法规宣传,对于具有主观恶意的当事人严肃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引导双方往调解的道路上走。他们还充分借助各种有利关系,适时寻求其他部门的帮助,让社会多方支持参与,例如当事人代理人,当事人信任的人,或者相关科室的同志的引导,借助他人的力量完成调解。

长寿区人社部门始终把“调解”贯穿于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过程中,把“着重调解”的原则落到实处,在案前、庭审中、庭审后,都本着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先行调解,将“重调解、慎裁决”的办案思想深入其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去年,他们成功调解结案550件,案外调解266件,调解率为54.69%,为劳动者主张经济利益3349.10万元。

拓渠道:集聚联动强大合力

“说实话,我本以为今年春节是拿不到工资的,当时已做好了过个穷年的准备。但让人惊喜的是,我们最终却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真心感谢政府相关部门出面帮助。”在长寿某建设工地打工的陈师傅深有感触地说。

据了解,由于近两年房地产不景气,建筑行业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又开始冒头。为维护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今年春节期间,长寿区人社局联合区城乡建委、公安局、法院、司法局、总工会等部门主动作为,及时、有效处置了多起因工资拖欠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督促兑现民工工资。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劳动者诉求不断变化,政策法规不断更新,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急剧上升,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难度越来越大,仅靠某个部门“单打独斗”已经很难解决问题。为此,长寿区人社部门积极创新合作方式,通过拓渠道、聚资源,不断健全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多方联动协调机制,合力做好调解仲裁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建立与区法院业务交流机制。区人社局定期与区法院召开座谈会和疑难案件研讨会,就劳动争议案件中的疑难问题达成共识,统一裁审尺度,加强对复杂疑难案件、群访案件、敏感案件的沟通协调,实现裁审良好衔接,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同时指定专人对接联系裁审工作,互通数据,取得相互理解与支持。去年开业务座谈会2次,疑难案件研讨会18次,并坚持每月信息通报制度。

建立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协作机制。针对部分劳动者自身原因,及高额的律师费,导致劳动者维权困难重重,长寿区人社局在立案接待大厅设置告示牌,告知当事人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能、电话、地址等,帮助其获得法律援助。该局与法律援助中心经常召开座谈会,探讨案件中存在的疑难问题,统一口径,为仲裁工作做好铺垫,研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代理中出现的新情况,规范仲裁代理。2015年,长寿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的劳动争议案件共计689件。

建立与局内兄弟部门工作联动机制。长寿区人社局仲裁部门定期与劳动关系法制科、劳动监察、工伤保障、信访等部门研究协商,确立违法用工行为信息沟通机制,确定提前介入群体性劳资矛盾的处理,实现分工明确、资源共享。

“我们通过加强与区法院交流机制,实现裁审良好衔接、执法尺度的统一,提高了仲裁公信力;通过加强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协作机制,就简化劳动争议案件的代理手续、农民工司法救助等提出对策,解决了无援助、难援助的状况,真正形成了横向纵向联动抓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强大合力。”杨岸鸿说。

夯基础:构筑争议调解网络

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抓好基层基础是关键。长寿区人社部门致力夯基础,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坚持重宣传,努力促使公众了解仲裁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

坚持“预防为主,重在基层”的方针,长寿区以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平台,在全区18个乡镇街道及17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指导其搭建班子、建立制度、开展工作,初步形成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街(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相结合的三级立体劳动争议调解网络。

去年,重新建立了基层调解组织数据库和调解员信息数据库,及时核对基层调解组织信息、更新基层调解员的个人信息,确保联系畅通,统一制作并向基层调解组织发放了组织名称挂牌和《调解工作程序》、《调解组织工作职责》、《调解员行为规范》等制度牌,规范基层调解组织工作。

同时,不断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其业务素质能力。去年,长寿区人社局仲裁部门院、对该区部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指派的调解员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带训,9月份又对199名调解员开展了为期三天的免费资格培训,同时建立QQ群,加强业务交流,及时解答疑难问题。

“我们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基层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通过建立劳动争议预测、预警、预防、预报机制,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长寿区人社局仲裁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注重与人民调解组织、基层调解组织的沟通交流,互通数据,着力构建仲裁调解、人民调解、基层组织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有效缓解了劳动争议日益增加的压力。

据了解,针对劳动者和企业对法律理解运用的偏差,长寿区人社部门不断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广度,大力开展“普法宣传”、“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定期走访大口型企业、产业园区,编印法律法规小册,无偿提供给需要的企业和劳动者,引导劳动者和企业以正确的方式反映诉求和应对纠纷。利用仲裁数据分析,找出涉案较多的企业,以上门服务的方式展开宣传,帮助企业正确理解法律精神。通过设立专门的接待点和电话咨询热线,去年现场接待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电话接待群众咨询1380余人次,及时解惑释疑。

长寿区人社局还积极建立与长寿日报等相关媒体的合作机制,向公众宣传各项规章制度,刊登具有典型性的案例,增加仲裁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让公众更了解仲裁法律法规和仲裁院日常工作。对于日常案件受理及处理情况,做到及时统计,及时分析,及时上报。在疑难重大问题上积极寻求支持,确保在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帮助下能及时正确处理各类复杂案件。

强业务:打造专业仲裁队伍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是一项涉及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多,系统复杂,原则性强的工作。培养建设一支公道正派、业务精良、勤勉敬业、廉洁自律的仲裁员队伍,是仲裁事业繁荣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新时期做好仲裁工作的迫切要求。

近年来,长寿区人社局始终高度重视仲裁队伍建设,致力通过加强业务学习、创新培训方法、强化业务监督、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等手段,全力打造高素质的专业仲裁调解力量。

为加强业务学习,长寿区人社局仲裁部门在年初便制定了理论学习计划,规定学习时间和内容,建立周末例会制度,探讨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积极开展庭审观摩、文书评比活动,评优择优,树模范立典型,供大家学习。并鼓励工作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和各种培训,拓展视野,提升能力。

不断创新培训方法,除主动“走出去”开拓视野,参加市、区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外,还采取热情“请进来”的办法,主动邀请有关单位的人员前来授课,增强仲裁工作人员对政风行风以及业务等知识的理解,提高工作能力。去年,长寿区人社局仲裁部门工作人员共参加了10次部、市、区组织的培训,全体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围绕抓好业务监督,长寿区人社局着力打造阳光仲裁工程,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全市劳动人事仲裁办案信息系统试点工作为契机,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增进公众对仲裁工作的了解、信赖和监督,以此形成倒逼机制,促进仲裁工作人员提升仲裁工作质量和效率。坚持实施“铁案”工程,狠抓仲裁文书质量,要求仲裁文书在发出前必须先后经过拟稿、核稿、院长审签、分管领导审签四道程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适用法律关,确保案件处理准确性。

他们还着力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把转变作风、强化服务贯穿于每个仲裁环节,为每个当事人提供真诚、满意的服务,根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作风陋习。为方便广大劳动者咨询与维权,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设立信箱、办事指南,使业务程序一目了然。在接待来访者时要求做到“百问不厌,来有候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并配置休息椅、笔墨等,为服务对象提供极大方便。

“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办案机制,确保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全年结案率达到96%以上;加大调解功能,进一步提高调解率,在确保50%调解率的前提下,力争达到60%;进一步畅通绿色通道,快审快结农民工案件,群保拖欠农民工工资群体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100%。”杨岸鸿表示,到“十三五”末,确保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全年结案率达到90%以上,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何君林 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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