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录用者发放录用通知,能够充当劳动合同吗?

  发布时间:2020/11/13 14:56:2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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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公司给录用者发放录用通知,能够充当劳动合同吗?

         员工拿到 Offer,在某房地产公司担任财务会计。2010 5 月,这家公司以" 违反员工保密义务"为由将员工辞退,从而结束了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员工在接到辞退通知的次日,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他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但公司坚持认为,员工刚到公司工作时,公司曾向其发过录用通知,通知上明确记载了其薪资结构、报到时间等内容,应当视为公司与员工之间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发放的录用通知,能否充当劳动合同?

不能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应具备一 系列必备条款。这些规定一方面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也对劳动合同的内容作出了严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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