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但未上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发布时间:2020/10/23 10:15:3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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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签了合同但未上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杨某一年前入职某公司,填了相关入职资料,并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之后,杨某并没来上过班,也未领取过工资,单位也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集资建福利房,杨某要求确认本人与该单位的劳动关系。

那么,请问,杨某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

需依据实际情况

解析:

单位与杨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形式上符合了劳动关系成立的要件,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形成劳动关系,对于单位来说可以确认双方没有实际劳动关系。

从法律层面讲,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这一法条可以看出来,劳动关系的建立,并非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就存在劳动关系,主要是看企业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有实际的用工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本案中的杨某与单位仅仅只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填了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录用材料就认为与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显然是有失偏颇的,还是要看其有没有发生实际的劳动用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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