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草案三审建议增加劳动用工登记制度

  发布时间:2007/4/26 15:39:4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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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人民网北京4月26日讯记者字秀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5日在分组审议劳动合同法草案时提出,应该在法律中规定劳动保障部门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制度。  乌日图委员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招工名册备查。“2005年常…
    人民网北京4月26日讯记者字秀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5日在分组审议劳动合同法草案时提出,应该在法律中规定劳动保障部门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制度。

  乌日图委员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招工名册备查。“2005年常委会组织的劳动法执法检查中各地普遍反映的一个共性的问题,就是发现走到任何一个地方,当地的政府有关部门对劳动用工的基本情况不清楚,底数不清。”他深有感触地说。由于底数不清,所以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诸多方面,比如说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拖欠情况、社会保险情况都说不清楚。

  列席会议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春生也建议,在草案第2章第7条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加上“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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