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来上班 先找担保人

 来源:楚天金报 发布时间:2008/10/29 13:42:2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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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求职担保”担保个啥  金报讯记者任宝华报道:“只听说在银行贷款需要担保人,求职怎么也需要担保人?”昨日,记者接到求职者王小姐打来的咨询电话,称她将于下周一和武汉一家地产公司签订就…

“求职担保”担保个啥

  金报讯 记者任宝华报道:“只听说在银行贷款需要担保人,求职怎么也需要担保人?”昨日,记者接到求职者王小姐打来的咨询电话,称她将于下周一和武汉一家地产公司签订就业合同,但公司要求在此之前必须进行“求职担保”——必须有两位与其有紧密关系的亲戚或朋友作为担保人,并提供详实的相关资料。

  采访中,王小姐向记者出示了该地产公司要求其完善的“担保书”,这份担保书要求:提供的两位担保人,必须与求职者关系亲密,亲戚朋友皆可;担保人必须递交详细的个人资料。被王小姐邀请担当其担保人的李小姐,现在武汉一家杂志社工作,当李小姐“义不容辞”签下担保书后,王小姐调侃道:“为了你的名誉,我也不会在这家公司违法乱纪呀!”

  为何要求求职者做“求职担保”?从王小姐对李小姐的这番话中,我们不难看出企业的用心。随后,记者采访了这家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对方称要求担保原因在于人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如今,人才流动速度快,流动数量大,我们很难进行全面有效的考量,为防范用工风险,防止携款私逃、窃取商业秘密、诈骗等行为的发生,我们才使用了这么一种方法。”

  记者随后在数家人力资源公司了解到,“求职担保”非常普遍,在许多中小型私营企业,乃至一些知名企业都存在,形式类似于早先出现的“求职押金”,要求担保的职位,一般集中在财务以及市场、技术等核心部门的核心岗位。

  针对此种现象,记者采访了武汉纬思劳动网首席法律顾问鲁俊峰先生,他非常肯定地告诉记者,“求职担保”行为没有任何依据,在《劳动法》、《合同法》乃至《担保法》中都没有与其相吻合的规定,和“求职押金”一样,属于违法行为,强制求职者进行求职担保,无疑是就业歧视和霸王条款。规避用工风险并非只有担保一种方式,企业大可使用其他正当渠道。专家同时提醒求职者,如遇到此种情况应大胆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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