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出纳取款出门遭飞抢 7000多元公款被抢走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08/4/17 16:22:0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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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报讯(记者黄海林)4月14日下午,惠州市河南岸一银行附近发生一起摩托车抢劫案,一名年轻女出纳刚从银行取款出门,就被两名“飞车党”盯上。歹徒的摩托车拖行女子数米后,将内有7000多元公款的袋子抢走…

本报讯(记者 黄海林)4月14日下午,惠州市河南岸一银行附近发生一起摩托车抢劫案,一名年轻女出纳刚从银行取款出门,就被两名“飞车党”盯上。歹徒的摩托车拖行女子数米后,将内有7000多元公款的袋子抢走。警方已对此立案侦查

女出纳被拖行五六米

被抢女子姓曾,是惠州市康弘药业有限公司的出纳。昨日中午,记者见到了刚从惠州市公安局做完法医鉴定出来的小曾。她的手掌、手肘、腰、脚等身体多个部位被擦伤。

小曾说,4月14日下午3时许,她根据公司安排,到建设银行惠州分行河南岸营业点将7000元钱公款取出,准备回公司支付给客户。

小曾拎着装有公款和手机等物的拎包,刚出银行大门约500米远。两名骑着摩托车的年轻男子突然飞驰而来,坐在后座的男子一把抓住小曾手上的拎包,同时挥手将她的眼镜打掉。

摩托车加速前进,小曾紧抓拎包包带不放,骑车男子加大马力向前冲。小曾倒在马路上被拖行了约五六米,随后包被抢走。

市民见义勇为砖砸抢匪

昨日中午,记者随同小曾来到河南岸中学附近的案发现场。一经营石材生意的老板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当时目击了整个抢劫过程,飞车歹徒从抢包到逃跑前后也就几十秒钟,“他们抢包手法非常利索,被抢女孩估计早在银行门口,就已经被盯上了”。

李先生说,当日下午3时30分许,他突然听到女子刺耳的尖叫声:“抢劫了!”便立即走出店铺,并操起店门前一块碎砖砸向抢包歹徒,可惜没砸上。两名抢匪均身穿红色风衣,年龄在20岁左右,骑着一辆没有牌照的男装摩托车。

被抢女子小曾艰难地从地上爬起身后,呆呆地站在原地,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李老板等人沿着抢匪逃跑的方向追了一小段路,抢劫男子早已不知去向。随后,案发地旁边另一家经营茶叶生意的徐老板借电话让被害女子打电话报警。

警方已立案侦查

昨日下午,记者从河南岸派出所获悉,接到报警后,该所立即派出警员赴案发现场侦查。目前,警方已正式立案,安排受害女子曾小姐进行了伤情法医检验鉴定,具体案情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河南岸派出所有关负责人称,案发现场并不是抢劫多发地。

针对市民从银行取款后发生被抢案件,警方表示,提取大额现金时,最好多人同行,以便互相照应。提款者一定要时刻注意提防身边周围人员,如遇可疑人员可先予以避让,延后取款。在离开时,要提防尾随者,特别是提防路上来回穿梭的摩托车。

律师:被抢员工可申请工伤

小曾昨日告诉记者,她被抢后,对身上多处伤口只用该公司销售的药品进行了简单的消炎处理,现在感觉受伤部位多处不适,“我非常想到医院观察治疗,但担心公司不批准请假,并让我赔偿被抢公款”。

昨日下午,就小曾反映的问题,记者前往惠州市康弘药业有限公司了解情况。该公司一叶姓负责人称,关于小曾银行取公款被抢一事,公司还没有正式讨论将如何处理。

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律师章利兵对此认为,如确实是员工履行职务时被犯罪分子抢劫公款,从法律上讲,本案应属于刑事犯罪,公司的损失并非是由于员工的重大过错造成的,因此,员工无须为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本案中,员工被抢劫时造成身体受伤应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公司应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员工可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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