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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17日凌晨,王先生打车到广安门外达官营附近,发现自己没带钱,他与出租车司机发生口角,并下车追打起来。突然跑向中间车道的王先生被一辆奥迪车撞倒。宣武交通支队认定王先生负全责。王先生的家属起诉要求司机和其所属公司承担10%的责任,赔偿7.6万余元。
法院认为,王先生乘车不付钱违约在先,又违章横穿马路导致车祸发生,应承担主要责任。邢师傅将车停靠在主要交通干道上,并与乘客发生争执,亦有一定过错,法院判其与所在公司赔偿王先生的家属一万元。
贺天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