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不变

 来源:北京日报 发布时间:2011/5/6 9:36:4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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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获悉,201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公布,与去年保持相同,即最低缴费标准为96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7420元。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确定缴费标准。据悉,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参…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获悉,201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公布,与去年保持相同,即最低缴费标准为96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7420元。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确定缴费标准。据悉,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参保人,每人每年仍可获得30元的缴费补贴。
 

    从去年起,本市率先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城乡居民养老有了制度保障,参保踊跃。截至年底,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62万人,其中农民参保153万人,农民参保率达到了90%以上。目前,已有13万人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相关规定,城乡居民最低缴费标准和最高缴费标准要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北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其中,最低缴费标准为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9%。参保人员可根据经济承受能力提高缴费标准,最高缴费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人力社保局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情况调研发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整体上较快,但发展不平衡。为确保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顺利实施,农民能够持续缴费和保持一定的待遇水平,今年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仍然按照2009年的缴费标准执行。
 

    另外,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完善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筹资机制,从去年起,对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并且缴纳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人员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截至上月底,各区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已将缴费补贴落实到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全市114万余人享受了缴费补贴。
 

    相关负责人提醒参保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缴纳,每年的缴费时间为4月1日至12月10日。届时,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最低和最高缴费标准之间选择本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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