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案 年内实行三规范

 来源:北青网 发布时间:2012/5/9 14:25:5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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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本报讯年内,本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案将实现开庭、审理、裁决的三规范,将按案件类型统一规范开庭所需提问问题、统一应提交证据,以确保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  据介绍,自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

 本报讯 年内,本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案将实现开庭、审理、裁决的三规范,将按案件类型统一规范开庭所需提问问题、统一应提交证据,以确保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

  据介绍,自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实施以来,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也相应进入高发时期。四年来,全市各级劳动仲裁部门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0万余件。支持劳动者总金额16.4亿元,其中劳动报酬5.9亿元。同时,凡是对涉及30人以上的集体争议案件,特别是涉及较多农民工的拖欠工资、生活费等切身权益的争议,建立“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结。据统计,四年来,全市共发生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13万件,通过劳动仲裁渠道,共为农民工追回7.8亿元,其中劳动报酬2.67亿元。

  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将对开庭、审理、裁决实施三规范,目前初稿已经起草完毕,正在各仲裁委征求意见,年内正式实施。据其透露,三规范实施后,将针对劳动报酬、社保等不同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统一确立不同的提问问题、统一提交不同的证据,同时对裁决文件也建立统一模式,并加大对仲裁的审核、监督,使各仲裁机构办标准案、开标准厅,确保裁决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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